东陆校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属学校直属单位,履行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服务职能。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有关决定、决议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东陆校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正常运转。
2.了解掌握东陆校区管理运行和服务保障情况,为驻校区单位做好服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3.负责为入驻东陆校区师生综合服务大厅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做好管理、服务及保障工作。
4.根据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委托,负责对接中高后勤服务(云南)有限公司,做好东陆校区物业管理服务监管工作。
5.负责东陆校区有关会议、活动的统筹安排及协调工作。
6.根据学校授权,负责代表学校与东陆校区属地政府开展沟通、协调工作。
7.负责东陆校区文物管理及云南大学历史博物馆的日常运行工作。
8.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